记者5月13日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,当天,海口挂牌出让1宗地并以2843.84万元成交,5月15日,海口将再挂牌出让1宗地。2宗地将分别用于开发建设科技环保及高端包装产业基地,建设新型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基地,为海南“禁塑令”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。
据介绍,宗地一位于云龙产业园B0201-2地块,土地面积为53355.5平方米(合80.03亩),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,于5月13日挂牌出让,由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竞得,以2843.84万元成交。主要用于开发建设科技环保及高端包装产业基地,用于生产植物纤维模压制品、生物可降解制品和高端消费电子包装等产品。植物纤维模压制品因其绿色环保全可降解及良好的功能属性,对塑料及发泡产品具有良好的替代作用。
宗地二位于云龙产业园B0201-1地块,土地面积为53165.28平方米(合79.75亩),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,将于5月15日挂牌出让。主要用于开发建设新型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基地,作为国家级科研机构全降解塑料自有知识产权相关技术产业化项目。项目建设采用PBAT、PLA为主要原料的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工艺,PBAT主要应用在购物袋、包装袋、农用地膜、垃圾袋等领域,PLA主要应用在包装、餐具、汽车电子制件、医用等领域。
两大基地的驻入,将提高岛内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,保障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替代生产和禁塑工作顺利实施,推动我市降解塑料产业发展。海口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海南“禁塑令”是助力自贸港建设、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全面禁塑保护好生态环境,就是保护海南发展的*大本钱。市资规局将主动服务,全力保障符合规划、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项目尽快落地,以实际行动助推海南“禁塑令”的实施。
来源:海口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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