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(下称海口市科工信局)9月10日发布《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<关于降低先进制造业用电成本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>意见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拟以补贴形式降低先进制造业用电成本。
《通知》指出,为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,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,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,切实降低用电成本,海口市科工信局拟对在海口市注册、纳税并正常运营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用电补贴,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.02元,*高补贴50万元。补贴条件为:企业在海口取得的“高新技术企业”称号在上年度12月31日前有效;年入库税金超过2000万元;每千瓦时税收产出2元以上。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。
根据《通知》,企业每年1月15日前向海口市工业主管部门申报上年度的用电成本补贴。海口市工业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按程序报海口市政府审批,并根据海口市政府的审批结果办理相关资金拨付手续。
《通知》提出,该方案拟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,并开始兑现企业上一年度的用电成本补贴,政策有效期3年。
如有相关意见,可自9月10日起七天内反馈至海口市科工信局。电话:68724671,电子邮箱:hkgyyxc@163.com,地址: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四街6号18栋北四楼。
来源:海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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